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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修改本科生毕业设计综合成绩评定办法
发布时间:2006-05-23 11:05:50点击数:字号:

副校长仝兴华主持了会议 摄影:姜洪明

会议决定对毕业设计综合成绩评定方法进行修改 摄影:姜洪明

【本站讯】为进一步做好本科生毕业设计工作,学校决定对本科生毕业设计综合成绩评定办法进行修改。这是从5月22日下午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研讨会上传来的消息,副校长仝兴华主持了会议。

据了解,本次对毕业设计综合成绩评定方法的修改主要是增加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环节,评阅教师应当具备指导教师资格,指导教师不得为自己指导的学生评阅。同时,对综合成绩各组成部分的分值比重进行调整,其中,平时成绩占20%,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占20%,论文答辩占40%,新增加的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占20%。另外,“指导教师评语”、“评阅教师评语”和“答辩小组评语”的填写不得过于简单、笼统或雷同,应明确指出毕业设计(论文)的特点与不足。另外,还要求各学院要对毕业设计的选题、任务书、开题报告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学校规定。

【 作者:毕业设计 来自: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陈勇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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