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会议现场 摄影:陈峰
【本站讯】7月5日,学校布置落实研究生德育工作两级管理体制。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王瑞和就研究生德育工作两级管理提出具体要求。这标志着我校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
按照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的精神,从下学期开始,研究生院负责全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协管青岛校区一年级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研究生辅导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聘用部分高年级研究生担任助管,协助管理。实行两年制培养方案的经管、人文社科、外国语三个学院的研究生统一在青岛校区,由学院管理为主,研究生院协管。资源、石工、化院、信控、机电五个配备专职辅导员的学院的研究生,以学院管理为主,青岛校区一年级研究生由学院和研究生院共同管理。其他学院的二、三年级研究生,由学院管理,一年级研究生由研究生院管理。博士研究生由学院管理。
王瑞和强调,推动我校研究生管理体制改革,旨在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使我校进一步向研究型和高水平特色大学迈进。各院部和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提升研究生教育在学校发展中的地位,将研究生思想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加强组织建设,全面建立学校、院系、导师紧密配合的完整体系,重心下移,形成“两级管理,学院为主;全员负责,导师为主”的研究生两级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的作用;加强教育引导,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我校的核心竞争力;加强理论研究,探索针对我校研究生管理工作特点的有效途径,促使我校研究生教育全面、有序地发展。
近年来,我校研究生招生规模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增长。2007年,招收博士生135名,学历硕士生1054名,工程硕士、高校教师545名,使我校的研究生教育规模超过了5000人,其中学历研究生达到3300人,在校博士生529人。在此情况下,加强研究生群体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成为我校研究生教育的重要课题。学校自2003年下半年便开始推行二级管理,并在资信、石工、化工、机电学院进行试点。2006年6月,学校下发了《研究生德育管理规定》的通知,明确了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的职责;2006年下半年,学校党委会明确了研究生两级管理的原则是:“两级管理,学院为主;全员负责,导师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