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兴华和王基鹏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摄影:陈峰
【本站讯】7月5日,副校长仝兴华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广州培训中心主任王基鹏代表双方签署协议,决定本着相互尊重、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广州教学实践基地”。
根据共建协议,我校在广州培训中心挂“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广州教学基地”标牌,承认该中心具备我校教学实践基地资质;有计划地安排相关专业学生到基地完成教学实践任务;根据广州培训中心承担的教学实践任务,我校将向其划拨一定经费;我校将选派教师对学生教学实践质量进行监控。同时,广州培训中心有义务向我校提供教学实践条件,并负责完成我校交给的教学实践任务;根据我校教学计划和自身条件,广州培训中心将尽快提出教学实践方案及要求,经双方沟通后,确定最终教学实践方案,协助进行有关教育工作;广州培训中心将安排专人负责协调教学实践工作,选派足够的业务能力强、理论水平高的教师指导学生教学实践;根据我校教学计划,广州培训中心除安排学生进行正常教学实践环节,保障质量外,将适当安排与教学计划内容相关的专业讲座;广州培训中心还将参与考核参加教学实践的学生。
广州培训中心党委书记兼副主任张守梅、副主任吴志良参加了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