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日前,学校出台《科研项目研究助理管理办法(试行)》,鼓励重大(点)科研项目吸纳毕业就业。
学校聘用的科研项目研究助理是指学校各单位根据完成重大(点)科技计划项目的需要,所聘用的主要从事科研技术工作的研究人员。重大(点)科技计划项目主要指:以学校为主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点)专项、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点)项目;教育部、山东省重大科研项目等纵向项目;单项科研项目经费10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学校规定,原则上在重大(点)科技计划项目中,纵向项目每50万元至少聘用1名毕业生为研究助理,横向项目每100万元至少聘用1名毕业生为研究助理。学校鼓励其他科研项目根据实际需要选聘研究助理。聘用范围主要为应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石大毕业生。研究助理的税前劳动报酬原则上按照博士毕业生每月不低于2000元、硕士毕业生不低于1600元、本科毕业生不低于1300元的标准。研究助理享受学校有关待遇和提供的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