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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中心被确定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发布时间:2009-10-22 14:10:36点击数:字号:

【本站讯】近日,科学技术部公布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共有58家单位入选。由石大与东营市、胜利油田联合组建的山东省油区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列其中。

2008年,山东省油区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山东省科技厅批准为省级研究中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石油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的多名教师在其中担任主要研究成员,从事油田污水、含油污泥、废弃钻井液等污染的治理研究,具有鲜明特色。

技术转移是指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程。技术转移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上述过程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包括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和技术投融资服务机构等。科技部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管理纳入科技部创新环境与产业化建设的工作内容,在国家科技政策引导计划中安排技术转移专项经费,支持促进技术转移的服务行为和示范机构的能力建设。

【 作者:石油工程学院:赵修太 来自: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姜洪明 审核:汤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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