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6月25日,副校长王瑞和主持召开第八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核并通过授予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学士学位人员名单。7448名学位申请人员被分别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审定新增24名博士生导师、165名硕士生导师。校长山红红出席会议。
经会议审议,决定授予78人博士学位,1116人硕士学位,595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5659人学士学位。有132名在岗博士生导师和680名在岗硕士生导师通过审定,获得继续招收培养研究生资格。经会议遴选审定,新增24名博士生导师,165名硕士生导师,有26名硕士生导师因没有达到学校的审定条件被停止招生资格。在本次新增导师遴选中,有1名副教授脱颖而出,被增列为博士生导师,这是我校首次有副教授被遴选为博士生导师。
会议还审议通过《翻译硕士(MTI)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答辩工作指导意见》和《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答辩工作指导意见》两个文件,规范翻译硕士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答辩工作。
在本次会议上,研究生院还向与会委员通报一名研究生违反学术规范的基本情况和学校学术委员会的处理意见;通报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名单,有20名博士研究生和2名硕士研究生因超过学校规定的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被取消学籍。
山红红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完善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水平。研究生导师要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增强育人意识和责任,严把出口关。要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和学位管理工作,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切实发挥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