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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研讨“2011计划”推进工作
发布时间:2013-04-25 15:04:48点击数:字号:

【本站讯】4月24日,学校召开“2011计划”工作推进会,总结研讨“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推进工作,对申报山东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工作进行部署。校长山红红、副校长李兆敏,科技处、人事处、学科建设处、非常规油气与新能源研究院、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石油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科技处负责人汇报教育部第一批“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认定情况;根据教育部有关会议精神,提炼“2011计划”的三个特点;对获批通过的教育部首批“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好的做法进行总结,凝练出“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认定中的几点启示。同时,介绍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情况,对我校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工作进行部署。

与会人员就“2011计划”工作进行深入研讨,提出非常规油气、石油化工、石油装备等三个方向申报山东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并一致认为:各申报方向要做好定位,找准落脚点,切实与国家、山东省重大需求相结合;要积极争取政府、企业支持;要围绕人才、学科、科研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率先起步,扎实做好准备工作。

“2011计划”全称“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是继“985工程”、“211工程”之后,中国高等教育系统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2011计划”以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为载体,协同创新中心分为面向科学前沿、面向文化传承创新、面向行业产业和面向区域发展四种类型。目前,全国共计培育了167个协同创新中心,由高校牵头,联合了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等优势资源。2013年4月,首批14家国家协同创新中心通过“2011计划”认定。

为促进山东省高等教育与科技、文化的有机融合,充分发挥高校特色和优势,显著提升高校创新能力,更好地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山东省决定实施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建设四类协同创新中心,主要面向区域发展、面向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面向科学前沿重大问题、面向文化传承创新需求等。该计划将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相结合,打破高校内部及与其他创新主体间的壁垒,充分释放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活力。牵头高校应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 作者:科技处:梁昌国 来自:本站  责任编辑:姜洪明 审核:汤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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