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5月14日,经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批准,我校847名2014届毕业生获得基层就业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资格。其中,获得学费代偿资格的学生641人,获得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学生206人,代偿总金额为1718.695万元,人数和额度连续第二年列全国高校第一。
毕业生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自2006年正式实施,主要面向中央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学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或贷款由国家实施代偿。其标准为:学费或贷款代偿最高金额本科生不超过8000 元/人/年,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人/年,分三年代偿完毕,学费和贷款代偿两者只能就高择其一。除了基层就业可获得代偿资助外,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大学生也可申请学费或贷款代偿资助,极大地激励了大学生参军卫国的热情。
近年来,我校代偿资助工作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的工作体系,为学生获取代偿资助打下良好基础。基层就业学费及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成为大学生资助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起到积极作用,为国家中西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在此过程中,学校认真做好学生代偿申请的资格审查和材料整理工作,并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以关爱学生为基本理念,坚持“服务学生、顺畅程序、方便操作”的原则,注重过程管理,确保了学生代偿申请的高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