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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全国能源法学博士生论坛

暨山东省能源治理与法律研究生创新论坛举行

发布时间:2023-10-24 14:04:12点击数: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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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10月21日,第一届全国能源法学博士生论坛暨山东省能源治理与法律研究生创新论坛在我校举行。论坛由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主办。学校党委副书记马国顺,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会长石少华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论坛现场

会议邀请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曹富国教授,重庆大学法学院胡德胜教授、王江教授,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田其云教授等能源法学领域知名专家学者担任主持人及点评嘉宾。

论坛以“中国式能源法治现代化”为主题,聚焦能源法学领域学术前沿热点,以学生主旨演讲与嘉宾点评指导的形式展开多角度、深层次的探讨,共设开幕式、主旨发言、分论坛与闭幕式等环节。文法学院院长王学栋教授主持开幕式、闭幕式。

马国顺致辞

马国顺对论坛开幕表示祝贺,并向参加论坛的各位领导、专家和学生表示欢迎。他指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是一所以工为主、石油石化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在七十年办学历史中坚守能源报国初心,以新文科引领能源法学交叉学科建设,为国家能源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其中法学学科是学校人文社科振兴计划重点支持的学科之一,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本硕博层次完整、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类型齐全、能源法律政策特色突出、办学规模适中的学科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

石少华致辞

石少华代表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对学校举行此次论坛表示高度肯定,并对能源法学研究领域提出三点期望:一是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能源法律体系,为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加强能源法学研究,以本次论坛搭建的学术交流平台为良好开端,坚持不懈促进能源法学学科建设;三是培养卓越能源法治人才,立足国情、开放视野,学研合一、经世致用。

70多名硕博研究生分享研究成果

与会嘉宾进行点评

论坛上,来自清华大学、重庆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郑州大学、云南大学、华北电力大学、甘肃政法大学、西南石油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建筑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全国20余所高校的70多名硕博研究生围绕“‘双碳’背景下我国《能源法》立法研究”“俄乌冲突背景下的能源安全法治研究”“‘一带一路’建设与国际能源合作法治研究”“用能权与碳排放权研究”“能源转型法律问题研究”“节能降碳法律问题研究”“能源开发利用中的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等主题分享研究成果,交流对所在学科方向的学术思考,共享科研项目工作经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张琪认为,能源法律应从法律体系的融贯性出发,坚持“政府—市场”的二元主体结构与“能源供应—低碳节能”的二元规制机制;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张媛媛分析了《能源法》的间断均衡性及形成逻辑,提出当前能源法立法应抓住机会,充分了解并回应不同主体的法治需求;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研究生王梦科从法律的规范逻辑出发,以结构功能主义分析方法为进路,全面检视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存在的问题。与会嘉宾就汇报人的现阶段研究成果进行了精彩点评,并为在场学生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闭幕式上,分论坛单元主持人分别汇报各单元情况,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曹富国教授作总结发言。他指出,同学们宏大的学术视野彰显了能源法学的交叉属性,希望同学们重视研究能源法的方法论,以交叉学科为基础,创新科研发展,服务于国家立法的战略需求。

【 作者:张子乐 吴冰蕊 高雨佳 来自:文法学院  责任编辑:卜令朵 审核:徐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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