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次党代会 · 文件通知

关于做好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卜令朵 发布时间:2017-09-04

中石大东党〔2017〕35号

关于做好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候选人酝酿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党工委、二级党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高等学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有关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以及教育部党组、山东省委对我校召开第十一次党代会请示的批复,现就酝酿产生我校第十一届党委和新一届纪委(以下简称“两委”)委员候选人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两委”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的指导思想和名额

“两委”委员候选人提名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整体结构合理、适应学校改革发展需要的要求,把政治立场坚定,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推荐上来,努力把学校第十一届党委和新一届纪委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为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人数27人,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人数为11人。按照差额选举的要求,共需提名第十一届党委委员候选人33人,新一届纪委委员候选人14人。

二、“两委”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条件及构成原则

(一)基本条件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问题上是非分明、头脑清醒,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能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

4.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二)构成原则

1.“两委”委员候选人应是中共正式党员,年龄原则上要能够任满一届,年龄结构上要注重合理的梯次配备,在知识结构上应考虑不同学科和不同岗位的代表性。还要注重推荐一定比例的年轻同志和女同志进入“两委”;

2.“两委”委员要能够履行委员职责,应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和党务工作理论;

3.党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应从工作需要出发。通常情况下,党委委员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工作部门、主要行政职能部门、群众团体、部分教学院(部)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4.纪委委员一般由学校纪委领导同志、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部分教学院(部)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5.“两委”委员除纪委书记外,一般不交叉重叠任职。

三、“两委”委员候选人产生的程序和办法

1.各二级党委(含东营校区党工委、校属企业党工委,下同)分别组织所属党支部和基层党委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对“两委”委员候选人进行酝酿提名。各二级党委分别对下属党组织的提名情况进行汇总,按照结构合理的要求并兼顾工作实际,研究提出33名党委委员候选人和14名纪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名单,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第十一届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新一届纪委委员候选人提名表》(见附件),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汇总。

2.学校党委根据多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研究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由各二级党委组织党员进行酝酿讨论,并将酝酿讨论情况上报学校党委。

3.学校党委根据多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研究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再由各二级党委组织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党代表进行酝酿讨论。

4.学校党委集中各二级党委酝酿讨论的意见,正式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对人选进行考察,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请第十一次党代会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并以候选人建议名单形式,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

5.第十一次党代会大会主席团根据各代表团酝酿讨论的意见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名单。

四、具体工作要求

1.各选举单位要高度重视“两委”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工作,各二级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要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情况作出周密安排,有针对性的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避免工作简单化,确保高质量的完成酝酿提名工作。

2.在酝酿提名前,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本通知的有关内容,全面理解和掌握通知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坚持党性原则,从大局出发,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3.在酝酿提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两委”委员候选人的条件、名额和规定的推选程序进行,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要确保全部基层党支部、全部党员都能参与酝酿提名工作。保证推荐人选的提出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4.在“两委”委员候选人酝酿推荐过程中,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坚决禁止拉票行为。

5.各选举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事,遇到问题及时向学校党委请示,注意时间期限,不能因局部影响整体进程。

未尽事宜请致电筹备工作小组组织组,联系人:温胜利,联系电话:(0532)86983282,15166611885。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第十一届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新一届纪委委员候选人提名表.docx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委员会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