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改革开放以来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里程碑。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学校党委中心组举行全会精神专题研讨会,刘珂书记就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提出明确要求。全校上下要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贯彻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校,全面深化校内综合改革,努力开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新局面。
贯彻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校,要自觉锤炼法治思维。锤炼法治思维就是要把法治的原则作为看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度量衡”,避免长官意识、“拍脑袋”现象和处理问题情绪化。锤炼法治思维,就是要自觉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积极学习法律知识,真正尊重法律权威,牢固树立法治信仰,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养成依法办事习惯,从而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贯彻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校,要严格依法建章立制。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要以大学章程建设为契机,根据法律法规和章程全面开展学校规章制度的梳理和“立、改、废”工作,进一步健全学校规章制度体系,保证校内规章制度体系层次合理、简洁明确、协调一致,夯实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学的制度基础。
贯彻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校,要完善体制机制保障。依法治校理念的落实,离不开科学健全的体制机制予以保障。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探索和理顺校、院、系的运行机制和绩效评价,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机制,真正做到不留“责任空地”和“工作盲区”,保证各单位及个人既不“不为”,也不“乱为”,构建起学校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防火墙”。
贯彻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校,要紧密结合以德治校。道德是“内心意志的法”,诉诸人们的“良心”。要把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有机统一起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念要求融入到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校风学风建设的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媒介和实践路径让核心价值观现实化,营造昂扬向上、蓬勃发展的文化氛围,汇聚推动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总之,依法治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学校各级党政组织、广大师生员工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会精神,自觉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指导行动,全面推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实现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