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决策是各项工作取得成功的重要前提,是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重要基础,更直接关系着全校师生的切身利益和人生福祉。刘珂书记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指出,要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尊重和保障师生权利。这既是群众路线方针在高校综合治理改革中的具体体现,更是推进依法治校、维护师生利益的必然要求。
当前,高等教育改革进入关键时期,我校同样面临新老问题交织、利益诉求多元、发展局面复杂的新形势,决策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加大,难度和要求不断提高。要想切实将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理念贯彻到学校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保证师生的各种利益诉求在政策中能得到充分反映,必须广泛调研、征求民意、吸纳民智,不断完善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机制。
广泛调研、全员参与,是做好科学决策的基础。强化科学决策,要广泛调研、深入了解校情,依法明确学校内部不同事务的决策权,把师生参与、专家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决策法定程序;要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评估机制,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对决策制度的评估、修订和完善,对决策执行的跟踪、监督和落实,切实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同时,还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吸纳民智、反映民意,是做好民主决策的关键。要形成充分反映民意、吸纳民智的决策导向,建立畅通无阻、运转协调、规范有效的民意反映机制,凡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都要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全面评估可能影响师生利益的各种问题,充分考虑师生承受能力;要把是否满足和反映师生利益需求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坚持问计于民、问教于民,坚持专家治校、依法治教,让师生广泛参与到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决策过程中来。有理有据,关爱师生,是做好依法决策的根本。好的决策,应该体现师生共同的意愿与选择,代表师生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因此,全面推进校内综合改革,需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让法治精神渗透在各项具体改革措施里,让校内改革走在法治的轨道上,做到决策有理有据,行为、程序依法进行。对一些从长远看符合教育发展方向和师生利益而师生一时想不通、不理解的决策,要从关爱入手,主动细致的把实际情况和政策细节向师生讲清、讲透,疏导、化解可能存在的困惑和矛盾。
健全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是顺利实现依法治教的法律保障和制度基础。只有建立健全保障师生利益的决策机制,才能在学校发展的每一步把师生利益放在首位,才能真正落实“关爱学生、尊重学者、崇尚学术”的价值追去,才能切实凝聚广大师生的智慧和力量,不断开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