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大东办〔2008〕8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08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中秋节:9月14日(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放假1天。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9月13日(星期六)、9月15日,照常公休。 按教学计划安排,9月13日,有课的教师、学生按照课程安排表正常上课。9月14日、15日,全校停课。 国庆节:9月29日至10月5日放假7天。9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职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放假期间各教学班级耽误的课程,学校不再统一组织补课;确需安排补课的,由任课教师到教务科办理补课手续。不能停运的单位,应提前做好安排。节假日期间,教职工及学生外出旅游,要注意安全。
学校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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