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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员工自觉做好自我防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30 18:07:36点击数: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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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教职员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教育部和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和部署,保障广大师生的安全健康,学校已经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重点加强了教职工、校园、其他出入人员和车辆管理。

一、学校师生员工假期出行目的地范围较广,易存在传播风险,如近期到过湖北省(探亲、旅行、途经等),特别是武汉等疫区,请自行居家隔离14天,并主动通过所在单位向学校报告备案。一旦发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到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接受排查,并及时报告给学校。

二、教职工要自觉加强个人安全防护,不走亲访友、不外出旅游、不参加集体活动、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尽量避开春节假期返程高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注意防护并记录好具体班次等信息。

三、寒假期间,除防控工作人员(包括指挥部成员、二级单位负责人和部门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无特殊必要工作,原则上不进入校园。如需出入学校,由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审核,并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86981216)。学校校门从即日起实行人工门禁。

四、为避免人员接触,减少交叉传播风险,即日起关闭教职工一卡通在校内所有餐厅就餐功能,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五、请教职工与所在单位保持通畅联系,积极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和身体健康情况,不得瞒报、漏报。如存在渎职和失责情况,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姜洪明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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