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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8 14:39:21点击数: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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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7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的通知》(鲁教思字〔2018〕4号)要求,现将申报2017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参评成果须为在新闻出版机构批准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的调研调查报告、方案、建议等,虽未公开发表,亦可申报参评。

(二)参评成果须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发布。确认成果时限以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非正式出版物的时限以有关部门的采纳意见、转发文件或成果鉴定的时间为准;著作类出版时限以第一版时间为准。

(三)列为国家、省部级的重点科研项目,其阶段性成果不参评;通俗读物、论文集、译著、工具书、教科书等不参评。

二、评选标准

参评成果分综合类、学生教育管理类和思政课教育教学类进行申报评选。综合类重点围绕高校思想理论建设、文化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三全”育人体系建设等;学生教育管理类重点围绕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等;思政课教育教学类重点围绕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等。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

(二)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密切联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际和师生思想实际,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三)主题明确,论证充分,材料翔实,文字流畅,力戒空话套话,具有原创性。

三、奖项设置及评选通报

本次评选各类成果均设一、二、三等奖。由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经公示后进行通报。

四、有关要求

(一)一个作者(排序相同的集体作者、课题组等)只限申报一项成果,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申报,应以合作者(共同主编)具名申报。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系列丛书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已出齐的多卷本科研成果作为一个整体参评。

(二)参评成果一经上报,无论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三)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于2018年11月15日前将纸质版参评成果和《申报表》(见附件1)各1式5份(须含原件1份)以及《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党委宣传部(行政楼1403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liuyupei@upc.edu.cn(邮件主题以“2017年度全省思政优秀成果+姓名”标注)。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评成果进行评审后,统一报送厅(委)思政(宣教)处。

联系人:刘宇培 联系电话:86982933

附件:

  1、2017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申报表.docx

  2、2017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汇总表.docx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1月8日

【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卜令朵 审核:蒋大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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