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2020-2021年度十佳新闻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9 15:45:01点击数:字号:
分享到:
我要评论 0

校属各单位:

为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全校宣传工作积极性,推动新闻宣传工作创新发展,更好地为学校的“双一流”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决定举办2020-2021年度十佳新闻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正面宣传学校“双一流”建设进程中的规划发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合作交流、文化传承等方面工作成绩,讲述石大故事,展现石大风采,传播石大文化,弘扬石大精神的作品。

2.作品类别包括新闻、摄影、视频等,内容要立足学校实际,传媒特点突出,角度新颖,制作精良,感染力强;文风清新朴实,语言文字规范,摄影视频质量上乘。

3.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2020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0日之间采写,且在学校新闻网、校报、官微以及校外媒体平台上发布,有较高的关注度及较大的影响力。

二、申报办法

1.每个单位限报送新闻类作品3项、摄影类作品2项、视频类作品1项,填写2020-2021年度十佳新闻作品申报表(附件)发送至邮箱sydxb@upc.edu.cn

2.截止日期:2021年10月30日。

3.联系人及电话:代海燕,86983206;王大勇,86981277。

三、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自主申报、评委评选、公示、表彰等环节。

1.自主申报:各单位按活动评选条件自主报名,并填写相应的申报表(见附件)。

2.评委评选:由新闻中心牵头,各部门相关负责人、特约评论员、特聘记者、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团,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分,最后由评委会联评确定。

3.评选结果将在宣传部网站、宣传工作群进行公示。

4.获评十佳的新闻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并作为评选新闻宣传先进集体的参考指标。

附件:2020-2021年度十佳新闻作品申报表.docx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0月18日

【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姜洪明 审核:新闻中心总编室】

关闭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匿名发布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0条评论    共1页   当前第1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6983218

网站维护: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融媒体中心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邮编:266580


  • 学习强国号
  • 中国教育发布
  • 山东教育发布
  • 石大新浪微博
  • QQ空间
  • 石大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