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从书中读到这样一个说法:市俗但不悲俗,进而联想到“做人不必与俗同,亦不可与俗异。做事不必令人喜,异不可令人憎。”这句话。
或许,曾经梦到过,撑着伞抱着书穿行雨中,又或许想象过躺在绿草地上的惬意,或许以为生活就是品一杯茶、读一本书,但那都是空的,倒是不市俗,缺显得故作附庸风雅,失了些地气,有些不真实了。反倒是,一日三餐,按部就班,到乐得自在。
做一个俗人,俗到不能再俗,与柴米油盐厮混,岂不乐得自在,乐得逍遥。总有些闲暇可以用来尽纾闲情,倒也不悲俗了。如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就如想象中的那样,日日过的惬意,倒也乐得自在,但竟然会觉得不真实,毕竟生活哪里经得起如此肆意。
雅,在于姿态;俗,在于生活。其实想想,生活原本哪分雅和俗,其实不过是闲来无事,多了个名字罢了,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眼前的苟且可称之为俗,诗和远方的田野可论为雅了,现如今,多少青年人在追求诗和远方,这种看起来更像是在避世,缺裹上了一层雅的外衣,不屑于追求眼前的市俗,生怕自己变成一个俗人,但没有俗何谈雅,这真真只能作为避世的借口了,这借口竟然是如此的天衣无缝,还不禁令人肃然起敬,竟找不到话语来反驳,但也绝不是那翩翩衣襟,雅然自乐。
物欲尚未满足,又何论精神追求。莫言物欲是市俗的表现,那个不需以食果腹,以以蔽体,真真不是市俗的表现。追求物欲不是俗,但如若只追求物欲,那就真的是市俗了,如何做到市俗但不悲俗。太雅成俗,正如《儒林外史》中所说的“雅得太俗”一样。当时一般斗方名士,动不动就饮酒看花,吟诗作赋,自命风雅,于是给吴敬梓大大地嘲讽了一阵,至今当为话柄。这是莫邪的《雅与俗》一文中的观点,在这里就非常合适了。
雅是一种姿态,是对生活的超脱,但这种超脱和俯视也必然是先在生活之上,是从生活出发的,纵使像陶渊明那般大雅,也免不了“种豆南山下”,可贵的是,无论生活如何,都可以藉此超脱,俯视俗世。过的市俗,活得风雅,做一个市俗但不悲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