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化了城市,却不能装扮自己——环卫工人的同工同酬问题

2015年09月11日 16:00  点击:

环卫工人讲述他们的故事 席翊君摄影

随着《劳动法》的实施,计划经济体制中的“临时工”在法律上已经不复存在。实际而言,这种经济活动现象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具体来说是 劳务派遣工代替了“临时工”,并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必不可少的作用。为了解相关问题,“Equal”实践队进行了为期10天的调研,走访了青岛市市南区、 市北区、崂山区、四方区、黄岛区的台西五路社区管理服务中心、青岛大学等多50家事业单位,了解劳务派遣工的薪酬待遇。环卫工人们作为劳务派遣工的重要代 表,在同工同酬视域下反映出了一定问题。

通过走访,队员们了解到,各个地方的环卫工人薪资不同,但普遍较低。环卫工人的工作时间不等,工资也不等,相对于正式工的工资有差距,大部分 为用工单位支付,也有部分由环卫公司支付。这些工人们在劳动关系方面属于弱势一方,部分调查对象并未签署劳动合同,签也是一年以下。一位市南区的环卫工人 表示,他工作已有两年多,属于合同工,月工资1500左右,有加班费,环卫公司给薪。一位市北区的环卫工人则表示,正式工的工资约在3000元到4000 元,而她们的基本工资在1500—1600元左右,补贴200元。这位工人的工龄已经近8年了,她说:“公司签劳动合同,都给签,干就给发工资,五险一金 都没有。”

队员们通过采访后了解到,大多数用工单位及派遣单位不负责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也有部分用人单位为其缴纳,或从薪资里扣除五险一金。一位在市南 区工作了16年的环卫工人告诉队员们,他的企业于2010年开始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大多数的环卫工人对五险一金和医疗方面的情况十分关心。

在工伤事故方面,大多数用工单位及劳务派遣单位并不负责、处理劳务派遣工的工伤事故,而是劳务派遣工自行解决,由过失方承担责任。大部分的环 卫工人们文化程度不高,普遍为小学及以下学历,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利。一位市南区的环卫工人表示,他本身不了解工伤事故,但特别关心相关的 法律制度。

同时,他们的工作情况也令队员们担忧。一位市北区的环卫工人说,他们每天工作时间十几个小时,早上4:30开始,出来不能比8:00晚,到中 午11:30,下午6点结束,每天一样,无论刮风下雨。青岛大学的环卫工人们有些居住在学校侧门保安室中,他们年龄偏大,工作时间24小时,无休息 日。 在黄岛区,中午有时可以看到躺在路边休息的环卫工人,他们随意找块有树荫的地方和衣而睡。“只希望能有休息日,哪怕是每周一天也好。”一位崂山区的 环卫工人这样表达自己的愿望。

“他们生活得很不容易,我看着他们沧桑的脸,都觉得好心疼。”Equal实践队的张羽茹这样说。“我们希望贡献自己的力量,关注劳务派遣工们,反映实际的问题,也让他们生活得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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