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次党代会 · 文件通知

关于做好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姜洪明 发布时间:2017-07-03

各二级党委、校属企业党工委:

中国共产党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将于2017年9月下旬召开。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结合学校实际,现就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名额共240名。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各二级党委、校属企业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具体名额分配方案附后。

二、代表条件

1.必须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

2.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显著成绩,特别是当学校发展遇到困难时,能够同心同德,努力工作,坚定不移地执行学校党委的决策和决定。

3.按党性原则办事,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受到群众的拥护。

4.严守党的纪律,能够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代表的选举,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要具有广泛性。代表构成比例总的要求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党员代表占40%左右,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党员代表占45%左右,工人、学生、离退休党员代表占15%左右。代表中妇女代表所占比例不低于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50岁以下的代表不低于50%。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出席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第十一次党代会的代表,以二级党委、校属企业党工委为选举单位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和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1.各二级党委、校属企业党工委按照分配名额和有关要求,分别组织所属党支部和基层党委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各二级党委、校属企业党工委分别根据多数党支部、基层党委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多于应选代表20%左右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要再次提交所属党支部或基层党委组织党员讨论,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再次讨论的情况,各二级党委、校属企业党工委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报送党委组织部。

2.各二级党委、校属企业党工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进行全面考察,尤其要考察他们在关键时刻、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并征求所在单位党内外群众意见。

3.分别召开二级党委全委会和校属企业党工委及其所属基层党委书记会议,按多于应选代表20%的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填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并报送学校党委审查。

4.经学校党委审查同意后,各二级党委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校属企业党工委召开党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正式代表。选出的代表,报学校党委审批。

四、工作要求

召开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第十一次党代会,是我校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各二级党委、校属企业党工委要高度重视,把选举我校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代表人选的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代表的选举过程,都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对选举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党委。要通过选举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对党员进行一次增强党性、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选举中的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保证代表的素质,如期完成选举代表的任务。

未尽事宜请致电党委组织部,联系人:温胜利,联系电话:(0532)86983282,15166611885。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委员会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