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珂书记在党委中心组理论会上指出,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重大战略部署,必须坚持依法治校、治教的理念,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校内改革。这既准确把握和正确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又为今后学校改革指明了方向,进一步提升了全校师生的法治精神与意识,确保学校改革始终行进在法治的轨道上。
法治思维是指人们在法治理念的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逻辑,对所遇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推理断和形成决定的思想活动的过程,法治思维调思想转变,突出人们对法治的理念和而法治方式作为方法论,是一种行为准则,是治思维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是在执行层面提出的明确要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校内改革,是从思想和行动两个层面全面落实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理念,体现了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的时代性和必要性。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改革,必须准确把握法治的内涵、精髓,循法治精神和原则。要牢固树立依法革、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的法治思维,把维护师生利益作为法治思维的核心念,把“关爱学生、尊重学者、崇尚学术”价值追求真正落到实处;要把学校改革策与法治建设紧密结合,着力以法治规范学校的全面改革,围绕全面推进平研究型大学建设的总目标来谋划、学校改革,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校内改革;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学校改革,强化顶层设计,紧抓改革重点,从人事制度、财务体制、科研体制、管理机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有的放矢地推动学校发展。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学校改革,必须着力以法治形式规范、改革。在推进学校改革进程中,要强校决策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精细健全决策酝酿提出、咨询论证、风险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切实改革决策质量;还要积极做好相关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以法治承接、巩固、深化改革成果,对学校改革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固化,上升为制度成果;对已经不适应深化改革要求的规章制度,积极推动修改和废止;对需要通过法律解释来解决问题的,要及时、公开、透明的做出解释,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学校改革,必须大力培育广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通过大力培育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律精神,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能力,使运用法治思维、学习法治方式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的自觉需求。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律的生命贵在实施。让我们以不畏艰险的魄力、求真务实的态度,用法治方式凝聚改革共识,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风险,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面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